【编者按】近一周以来,本公号连续发布律师办案技能的系列文章,受到读者普遍欢迎。文章作者陈星星律师也深受鼓舞,在办案之余又加班加点完成法律检索的实务文章。现特予刊登,分享给各界朋友。
自2013年底,中国裁判文书网和中国庭审直播网正式上线,拉开我国司法公开的大幕。此后,关于诉讼律师法律检索工作的课程及文章就如雨后春笋一般不断问世。时至今日,关于诉讼律师法律检索工作的研究成果已经非常成熟。本文是站在“巨人的肩膀上”,结合诉讼案件的一般工作流程,谈一谈诉讼案件法律检索工作的方法论及实操场景。诉讼案件法律检索工作的根本目的:一是为了更加高效的与客户沟通承办案件的事实及法律问题;二是为了借鉴既有的知识成果研究承办案件的事实及法律问题进而制定案件的诉讼策略及风险防范方案;三是为了更加专业的向法官阐述案件事实问题及法律问题。诉讼案件检索工作的具体功能:一是为了促成案件的签约代理;二是为了全面梳理案件的事实情况;三是为了支撑案件的法律问题研究;四是为了更好地准备庭审说服法官。诉讼案件检索工作的主要途径:一是互联网及数据库搜索;二是查询相关专业及实务书籍;三是向专业人士咨询。结合各大诉讼团队对外公布的案件工作流程的共同之处,与检索工作密切相关的主要有:案件接谈、事实梳理、诉讼策略、庭审准备。以上四个阶段的检索工作,具体列明如下[①]:在案件接谈阶段进行检索工作,主要目的有三:一是为了提前了解当事人以增强客户体验;二是提前了解当事人所在行业信息以展示律师的专业态度;三是提前预测并全面分析案件信息以提高案件接谈的效率。一是己方当事人基本信息,如是公司主体,则包含公司基本信息、主要股东信息、近期企业年报、关联公司等信息(通过Alpha系统自动生成尽调报告,具体检索步骤:【工具】—【大数据】—【更多】—【尽职调查】—【公司主体】)。二是对方当事人基本信息,如是公司主体,则包含公司基本信息、主要股东信息、近期企业年报、关联公司等信息(通过Alpha系统自动生成尽调报告,同图示1)。三是其他参与方的基本信息,如对方代理律师及律所、承办法官、证人、鉴定机构、专业评估机构或其他第三方机构(已披露或存在相关信息线索的情况)。一是当事人及案件所在行业的基本信息,包含行业背景、发展历程及最新的政策法规。二是当事人及案件所在行业的诉讼信息,包含争议纠纷的变化趋势及主要法律问题(通过Alpha系统的行业雷达,具体检索步骤:【客户】—【行业雷达】—【智能可视化报告】)。一是案件可能涉及案由的理解与适用,包含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案由的释义、管辖、法律适用及应当注意的问题。(参见《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理解与适用(2011年修订)》,人民法院出版社2011年版)二是案件可能涉及的法律法规条文摘录,可以通过alpha的法律法规数据库检索、关联并添加至检索报告(具体检索步骤:【工具】—【大数据】—【法规】-【检索报告】)。图示3、4-通过alpha法规数据库生成检索报告:三是案件可能涉及法律问题的司法观点,可以使用alpha的司法观点数据库(【工具】—【大数据】—【司法观点】)。综上,在案件接谈阶段,检索工作的主要内容是当事人的基本信息、行业的基本信息以及案件可能出现的法律问题。事实梳理阶段主要是向当事人了解案件信息并搜集证据材料,进而在现有证据的基础上全面梳理案件事实。该阶段检索工作的主要目的:一是向当事人了解案件事实,二是向当事人搜集具体证据。1.通过法规体系明确案件潜在的事实要点和需要搜集的材料一方面,可以通过基本法律的立法结构了解案件所涉交易类型的事实结构,通过基本法律中有关法条的具体规定,了解案件可能涉及的事实要点。以票据纠纷为例,通过《票据法》的立法结构了解票据交易分为出票、背书、承兑、保证、付款等主要交易环节;通过《票据法》第62条和第66条关于追索权的具体规定可知行使追索权的事实要点包括发出提示付款或提示承兑通知和取得拒绝证明。另一方面,在有特定行业组织或行业协会时,可以通过检索行业规范了解具体交易中必备的交易材料,进而在承办的案件中搜集前述具体交易材料,然后挖掘案件基本事实。还是以票据转贴现交易为例,在行业协会层面有中国支付清算协会票据工作委员会的相关规范,同时还有中国银行业协会关于票据工作的规范,以及其他同业银行关于票据业务的操作规范,其中关于转贴现业务均有详细的交易材料要求。通过检索行业及同业规范,可以向当事人精准收集涉案交易材料。2.通过同类判例了解案件潜在的事实要点和需要搜集的证据一方面,可以参考既有类似案例中法院查明事实部分对于相似交易的事实认定的结构,掌握承办案件需要挖掘的事实要点。以票据转贴现纠纷为例,既有案例中,法院一般会在查明票据基本信息后,再查明票据的基础交易合同签订过程、票据背书过程、资金划付过程;因此,我们在承办案件中也必须将相似案件中的事实要点厘清。另一方面,在既有的类案判例中,纠纷双方会向法院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因此,可以参照既有纠纷案例中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向当事人搜集具体的证据材料。同事,可以参考既有案例中审理法院对证据的审查认定,对承办案件中搜集到的相似证据材料进行分析,并进而进行承办案件的事实梳理和风险防范。一是检索法律法规查找请求权基础。明确案件可能涉及的请求权及相关问题,并对其周边的法律规范进行检索分析。二是检索理论及实务文章、关注法律适用问题的要点。通过理论及实务文章中关于具体请求权法律规范分析的要点,检视案件是否存在相类似的法律适用问题。在诉讼策略阶段,推荐两个特别实用的检索方法及途径:一是通过微信文章检索某一类案件的办案指引及学术文章,可以快速了解该类案件存在争议的法律问题并掌握相关研究参考素材。如以对赌协议为关键词搜索微信文章,就可以检索到陈特律师曾发表过一篇《对赌协议纠纷办案指引(2017最新)》的微信文章。通过阅读该微信文章,一方面是可以让我们快速了解对赌协议可能涉及的法律问题,另一方面还可以参照使用该文章中已经搜集的学术观点和参考案例进行论证分析。同时,也可以快速检索到相关学术文章,并发现学术界对对赌协议的法律问题讨论多集中于对赌协议的主体、效力及履行问题,如此我们在分析本案诉讼策略时亦需要关注涉案协议的主体、效力及履行问题。二是通过检索学术文献,可以深入了解相关法律问题的学术观点及论证逻辑。让律师较为苦恼的是,专业的学术文献数据库的费用较高,性价比差。在这里,作者向大家推荐两个免费的学术文献数据库:一个是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文献中心http://www.ncpssd.org/;另一个是通过注册浙江图书馆的个人读者账号后可以免费登陆中国知网及维普中文科技期刊https://www.zjlib.cn/#searchs_1_div。在案件事实存在相关法规、规章或惯例背景时,在相应的证据位置附上相关法规的具体名称及条文序号并配套提供《法律法规汇编》,其目的是“让证据会说话,让事实有根据”。律师向法庭提交《法律法规汇编》时,一是应当按照既有的法律体系进行汇编(法律—司法解释—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二是在具体法律体系下根据具体的法律问题进行分类。其目的是,“让法规有体系,让法官最方便”。通过对参考案例的筛选分析,律师需要制作以下两类案件检索及分析报告:另一类是针对类案检索分析后的不利案例,制作并提交反向案例的分析报告,具体包括案件分析图、对比表格及案例原文批注,主要说明既有不利案例与本案在基本事实和法律适用上的不同之处,以反驳不利案例的参考价值。提交案例检索报告,其目的一是用于参照,二是用于防御。一方面,通过检索对手律师的裁判文书、庭审视频,了解其庭审风格,以便于庭审中能够“知己知彼”。对于在庭审中非常重视证据细节的对手律师,我们一定要在出庭前确认证据是否存在形式瑕疵并做好完善工作;对于在庭审中擅长讲故事和打情感牌的对手律师,我们一定要做好庭审预案,以便于在庭上能够直指其逻辑漏洞及其陈述与证据不符之处。另一方面,通过检索合议庭法官的裁判文书、庭审视频,了解其庭审风格,以便于庭审中能够“更好的说服法官”。当你发现承办法官属于“急性子”的情况下,你必须将复杂的证据材料用最简单、最通俗的语言快速表达出来;当你发现承办法官特别依赖“证据材料”的情况下,你就需要在举证质证环节设计一套清晰的路线,以便于带着法官阅览关键证据。通过庭审风格检索,我们就可以做到既了解对手,也了解法官。一是通过检索当事人的主体信息,尤其是在商事案件中分析不同类型的当事人主体的注意义务,并注意挖掘案件关联的当事人主体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进而影响交易目的。二是通过检索行业背景知识,具体方法可以通过互联网搜索引擎挖掘行业背景及发展历程,进而梳理既有交易惯例。三是通过检索对手律师信息,具体方法包括检索对手律师的裁判文书、庭审视频及专业文章等,做到知己知彼。三是通过检索法官庭审信息,具体方法包括检索庭审法官的裁判文书、庭审视频及专业文章等,做到有备无患。一是体系检索法,通过法规的效力级别梳理案件所涉及的基本法律、司法解释、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文件等。二是关键词检索法,注意利用同义词、近义词及反义词设定关键词并注意法言法语的转换,法言法语可以参考法律条文、判决行文等具体表述,同时可以通过加长关键词、加多关键词、排除关键词及增多检索检查项(如发布机关、效力级别)等方法调整关键词检索的口径及维度。三是倒查关联法,通过相似案例的法律适用情况检索高频法条,通过所涉法律问题的实务文章梳理关联法条。一是关键词检索法,注意利用同义词、近义词及反义词设定关键词并注意法言法语的转换,法言法语可以参考法律条文、判决行文等具体表述,对于案件事实的语言同时需要关注行业俗称,可以通过加长关键词、加多关键词、排除关键词、限定裁判文书位置及限定检索的检索维度(裁判日期、裁判法院)等方法调整关键词检索的口径及维度。二是法条关联法,在明确案件的请求权基础规范以后,可以通过专业的法律数据库中检索引用该规范的裁判案例。三是行业新闻法,通过关注案件所涉行业的新闻,再通过搜集与承办案件相似的行业重大案件的诉讼进展及结果。一是关键词检索法,注意利用同义词、近义词及反义词设定关键词并注意法言法语的转换,法言法语可以参考法学教科书、法律条文、判决行文等具体表述。二是法规关联法,可以通过专业法律数据库中关于具体法律规范的关联学术文章及实务文章。三是文献倒查法,通过已经检索到的专业学术文章中引用的与案件法律问题相关的其他参考文献。在前述不同案件工作阶段检索到的案例、法规等材料,或者集中放置在特定的案件工作文件夹内并按日期或检索主题作出区分;或者按照检索所处的案件工作阶段对应放置于相应的案件工作阶段文件夹内以作为对应的参考素材。两种不同的既有检索资源存放方式,可以依据团队的不同工作习惯选择使用。基于Alpha系统自动生成检索报告的功能,可在存放相应的检索资源文件夹内,按日期命名并配套放置自动生成的检索报告,以便于案件项目组其他成员核实检索路径和成果。针对检索资源的成果转化,如法规梳理报告、案例研究报告,需要区分适用对象而采取不同的制作形式。对于法规梳理,项目组内部讨论时可以采用思维导图或幕布软件梳理法规逻辑、摘录法条的方式;提交法院时则必须按照法规效力级别排列,并尽量提交法规汇编(注:证据目录中同步标注重点条文,如本文图六所示)的方式。对于参考案例研究,团队内部研究主要是利用既有案例辅助诉讼策略研究或庭审准备时分析法官裁判倾向;提交法院时则必须按照案件争议焦点对案例进行分类、分析,尤其是要指出参考案例与本案的异同点以及对本案的参考意义,此时对于参考案例的分析角度有两个,一个是支撑素材,二是预防不利裁判观点。对于团队化作业的律师团队,负责检索工作的同事在完成每一次检索工作的同时,务必做好检索记录。记录的要素包括但不限于:检索时间、检索的数据库、检索的方法、检索所使用的关键词、检索操作的顺序。如此,便于其他同事在使用检索成果时能知其所以然并复核有无遗漏。另外,诉讼案件检索工作的记录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统一法律适用加强类案检索的指导意见》第8条的规定,记录的内容应当包括检索主体、时间、平台、方法、结果,类案裁判要点以及待决案件争议焦点等内容,并对是否参照或者参考类案等结果运用情况予以分析说明。如此,一旦后期决定提交法院作为类案参考报告,也便于法院进行复核和参考,节约法官的复核时间,提高法院的工作效率。鉴于目前各法律数据库的数据资源来源各具特色而不一,诉讼律师在完成检索工作时务必采用两个以上的法律数据库进行交叉核实,以避免出现遗漏或者错误。在拟提交法院作为参考的类案检索报告或者法规检索报告时,务必通过官方数据库(中国裁判文书网、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进行复核确认。避免使用到“假法规”、“假案例”及“失效的法规”、“过时的案例”,例如之前朋友圈闹的沸沸扬扬的法官、律师在裁判文书和法律文书中所引用的《公安部印章办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纠纷案件中涉及刑事犯罪若干程序问题的处理意见》等“假法规”。此外,诉讼律师在向法院提交类案检索报告时,还需要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统一法律适用加强类案检索的指导意见》第9条的规定,对参考案例所适用的法律法规与最新的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是否相冲突、以及是否被最新的参考案例所取代作出说明,尤其是要重点关注《民法典》及其司法解释所确立的新规则以及对旧法的变更之处。
[①]因作者个人之前使用的是Alpha数据库,所以本文是以Alpha系统的操作为实例,其他各大数据库虽略有差异,但基本操作逻辑是相同的,大家可以作为参考,文末会附上各大数据库的涵盖范围和操作特点。说明,关注公众号:“海坛特哥”,在后台回复:数据库,即可收到数据库高清表格。
另:本文的写作得到刘美邦律师的指导,特此致谢。在笔者的律师执业历程中,美邦老师一直给予大力支持,谨以本文再次表达作者的感谢之情。陈星星,民商事争议解决律师,长期专注于重大或疑难的民商事案件,擅长为争议案件提供一体化的解决方案。微信号:185111766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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